2010年4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发改委、财政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四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0]25号),根据该文件,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于6月3日联合出台《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中央财政决定安排20亿元支持合同能源管理。这些政策的出台充分肯定了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的重要意义;提出了完善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表明了国家对于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力度和对节能服务产业的扶持决心;标志着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产业将进入高速发展的阶段。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简称EMCA)作为全国节能服务产业的行业协会,将继续秉承“促进节能服务产业持续发展,扶持节能服务公司快速发展”的宗旨,大力发挥行业协会的职能作用,推动产业又好又快地发展。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满足目前社会各界对合同能源管理迫切的需求,EMCA定于2010年8月31日在北京举办“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公司发展”培训。
主要内容包括:
(一)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及节能服务产业环境解读
1.《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意见》解读;
2.《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3.合同能源管理的历史、障碍与机遇;
4.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前景和潜力。
(二)“合同能源管理(EPC)”的内涵
1.“合同能源管理”(EPC)要义;
2.节能服务公司(ESCO)经营模式与业务流程;
3.节能项目风险控制与规避;
4.节能减排相关优惠政策介绍。
(三)节能服务公司融资渠道
1.国家相关优惠政策专项资金;
2.国际支持节能减排资金介绍;
3.国内商业银行优惠绿色信贷项目介绍;
4.其他(风险投资、融资租赁、项目买断、碳贸易等)。
(四)合同能源管理主要项目线及实用技术介绍
1.工业领域合同能源管理主要项目线
2.工业领域实用节能技术介绍
3.建筑领域合同能源管理主要项目线
4.建筑领域实用节能技术介绍
(五)节能服务公司经验交流
1.节能服务公司运作经验;
2.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运作经验。
本次培训主要面向EMCA新会员、新兴/潜在节能服务公司(EMCo)、耗能企业以及其他关注“合同能源管理”的人士; 培训费1,500元/人,EMCA 会员单位1,20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培训午餐费,往返交通和住宿费用需自理)。
为保证培训效果,本次培训采用小班开课,交流互动的形式。培训班名额有限,满额即止。请于2010年8月27日前将报名表加盖公章传真至EMCA并将培训费汇至以下账号:
户 名: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宣武支行营业部
账 号:171101040003906
联系方式:EMCA培训部:王珏旻、朱 霖
电话:010-63600181,63600457 转816/812
传真:010-63600459
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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